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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部署开展的涉农价格和收费清理整顿工作

字体大小:  双击自动滚屏    发布者:admin发布时间:2009-4-11 15:29:09   阅读:1157

近日,市物价局、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,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部署开展的涉农价格和收费清理整顿工作。

    这次清理整顿涵盖十四个方面的内容,包括国家规定的涉农价格和收费清理整顿政策界限的十个方面:农村用水收费、农村用电价格、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、办理身份证收费、农民建房收费、婚姻登记收费、计划生育收费、殡葬服务收费、有线电视收费、畜禽防疫收费,以及我省要求清理的4方面内容:一是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、翻建自用住房时,凡未明确规定适用于农民建房的收费,一律不得向农民收取,凡涉及农民建房的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原则,不得强制服务,强行收费;二是涉及农村殡葬服务收费,对遗体接运、存放、火化、骨灰寄存、公益性公墓(含骨灰堂)墓葬等基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,具体按省物价局、民政厅《关于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》(皖价服[2007]196号)文件规定执行;三是农机监理是否有超标准、超范围收取费用,强制要求农机手加入协会,收取会费;四是超标准限额摊派订阅报刊以及其他乱收费行为。

    全市涉农价格和收费清理整顿工作将于2008年10月30日完成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六安市物价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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